针对有一定的营地基础,需要在营地规划设计、营地课程研发、营地师资配备、营地后期运营等方面需求的营地教育城市合伙人或事业合伙人。
营地规划设计:
1. 加盟合作机构有一定的硬件条件(场地权属清晰,有一定数量食宿条件,区位优势明显,对营地教育理念比较认同的志同道合机构);
2. 根据合作机构的营地规模和特色,由营地教育网专兼职营地规划设计人员实地考察并给予指导建议(往返大交通及考察期间的食宿均由营地机构承担),需要具体规划设计图并施工的,另签协议并支付营地规划设计劳务费。
营地课程研发:
1. 根据加盟合作机构的需求,在制定营地规划设计同时,营地课程研发人员同时到场并与规划设计人员配合,根据营会课程研发需要,规划设计营地营会场景和配套相应设备设施,以达到营会课程的最佳效果;
2. 营地课程研发需要在营地规划设计同时进行,并根据营地规模和研发课程内容和数量收取一定的课程研发劳务费用(课程研发人员的往返大交通及考察期间的食宿均由营地机构承担)。
营地师资配备:
1. 根据加盟合作机构需求,在营地规划设计和课程研发同时,由营地教育网对加盟合作方的从业人员进行适当培训;需要相关资质的,由加盟合作方选派并由营地教育网推荐至相关的营地安全员、营地辅导员、营地导师等培训机构接受师资培训(有优惠),为营地运营储备不同层次营地教育运营管理人才;
2. 加盟合作机构选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及差旅费等均由营地机构承担。
营地后期运营:
1. 根据加盟合作机构需求,在原“加盟后平台支持明细”的“产品方合伙人”的基础上,除以上初创期营地的扶持内容,根据已加盟营地机构的实际情况,可委托营地教育网“代运营”,具体合作细节和合作内容另拟补充协议;
2. 委托代运营的营地机构双方应本着志同道合、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发展思路,以教育为初衷,互相支持,互相理解,服务素质教育;
3. 委托代运营的所有流水均计入加盟方(营地机构)的年度业绩并根据三年合作期间的总量,间接享有营地教育网股权;
4. 委托代运营的加盟方(营地机构)即为营地教育网战略合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