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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研学旅行 纳入学校教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530
核心提示:  长春晚报记者 呼特  近日,记者在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
    长春晚报记者 呼特

  近日,记者在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将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新规:鼓励研学旅行

  据了解,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意见》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意见》强调,要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各地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重要的教育载体,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但须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并与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现状:冬、夏令营活动火爆

  采访过程中记者也了解到,随着市民对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很多学校、课辅机构都曾先后开展游学、夏令营、冬令营等,希望让学生们通过集体旅行的方式走出校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而这些旅行行程,又多以名校、名迹参观为主,让学生们身临其境、通过实地踏查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对学生们来说,无疑是难得的成长机会。

  就读于我市某中学七年级的袁同学,就在寒假期间与同学一同前往北京,游览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袁同学平时喜欢阅读,她告诉记者,自己很喜欢文学,利用课余时间也写了一些文章,并向一些媒体投稿。“上学期,我的一篇作文还获奖了呢,这是老师们对我的肯定。”袁同学兴奋地告诉记者,而此次研学旅行,袁同学自己也颇有收获。“我非常喜欢北京大学的文化氛围,我给自己悄悄地树立一个目标,以后就要考到北京大学来!”

  负责带队的王老师表示,同学们对这些名校、名迹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认知。“像袁同学这样通过此次研学旅行为自己树立了目标,我觉得这就是最大的意义。其他的同学们也都很有收获,这对于学生们未来成长是很有帮助的。”王老师说,接下来也希望有更多的家长能够利用假期时间,带着学生们多出去走走,丰富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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