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劳动育人功能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是开展学生劳动教育的主要场所,是全面落实劳动教育课程的重要载体。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将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实践基地工作的指导,把实践基地建设纳入当地的教育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切实解决好实践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要突出实践基地的育人功能,建立开放共享机制,指导本地学校根据各实践基地的不同功能和课程特色,就近选择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动全省学校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2—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劳动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打造自身特色,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严格规范管理、优化项目设置、筑牢安全保障,配齐配强专业辅导和讲解人员,积极构建规范化、标准化课程体系,探索形成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样板。
要积极发挥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实践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广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大中小幼劳动教育深入开展,形成区域劳动教育特色,助推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劳动教育体系。
3—定期开展督导考核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劳动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监管,将劳动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质量纳入挂牌督导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和年检制度,对发展缓慢、课程粗浅、存在安全隐患或师生反映不良等的基地及时予以通报,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直接督其退出。
省教育厅对劳动教育示范实践基地实行年检抽查和周期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每个周期 3年。
一期届满,省教育厅将对劳动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进行复评。
复评合格的,保留其称号,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
附件:江西省劳动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