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实际情况,2022年全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7月25日至8月21日,计4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8日至8月21日,计5周;北华师范分院、职业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8月22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上课,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假期起止时间做不超过一周的调整,但总的放假时间不得增加或减少,调整方案需报市教育局备案。为保证广大中小学师生能度过一个丰富、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2022年暑假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坚决做好疫情防控
各地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在暑期自觉遵守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家人一起自觉开展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出现发热、呕吐、腹泻、咳嗽、皮疹等疑似症状,立即向学校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院就诊;要引导学生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确保自身健康安全。同时,各地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属地疫情形势与防控规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切实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统筹做好假前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对春季学期以来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一次精准学情分析,通过学生课堂表现、日常作业、学业质量监测等途径,逐一分析每名学生的学习情况。要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随意增减课时、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要指导学生制订学习巩固计划,并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地方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做好复习和巩固;要指导教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开展线上答疑,做好指导帮扶工作。
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加强暑假期间教师职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要求,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三、认真落实“双减”政策
一是减轻学生负担。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书面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要求。引导学生坚持规律作息,加强身体锻炼,主动分担家务劳动,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阅读主题积极向上的课外读物,增加有益体验,培养高尚情操。
二是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县级教育局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班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部门联动作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服务机构)在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严肃查处以“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深入整治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加大曝光力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纳入平台监管,预收费全部进入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专用账户,依法查处“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费的行为,严肃治理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的行为,从严处罚拒不退费、“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举报电话,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壮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及时回应群众“双减”关切,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局面。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营造“双减”良好氛围。
三是鼓励支持暑期托管。各地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条件允许、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坚持教师志愿参与、学生自愿参加、公益普惠原则,按照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吉教联〔2022〕14号)要求,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展托管服务。要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根据需要有序开放教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并定时消杀,开展科技、文体、阅读、实践等多种特色活动;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拓宽暑期托管服务渠道。不得以托管服务为由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体培训学科内容。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暑期课外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用好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在暑期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为学生暑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阵地支撑和便利条件。要充分利用家庭、学校及各类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四、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各地各学校要将师生及校园安全摆在首位,扎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前和返校后等关键节点,针对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对全体师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重点是做好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网络诈骗、防拐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群推送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名学生、每一位家长。要积极签订好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暑假期间学生家长(监护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做好安全防范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一健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系统互联互通,加大对专职保安员的业务培训,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在编在岗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的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认真做好家校衔接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吉市教办发〔2021〕56号)有关要求,组织学校和教师在暑假前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普遍开展一次家校衔接活动,及时通报学校有关暑假工作安排,取得家长理解和支持。暑假期间要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面对的困难问题,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要重视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学习帮扶。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帮助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六、积极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利用暑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新学期开学教育和教育教学安排等工作,坚决禁止占用暑假时间超标教学、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提前开学。要确保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教学工作规范化。各地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将假期方案报吉林市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开学初上报假期工作总结。
联系人:苏琳
吉林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