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认定时间
(一)申报单位将有关材料向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复审,逐级申报至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径向省林业局申报。
(二)省林业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经认定的基地名单将在广东林业网向社会公布。
(三)请于5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林业局自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认定条件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1.达到《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指引》要求的基础条件;
2.开展自然教育工作三年以上。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获得“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称号两年以上;
2.对广东省自然教育发展起到重要示范、推广或促进作用。
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纸质版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及pdf电子版):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基地区位及四界范围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3)基地权属证明材料;
(4)基地近三年的自然教育建设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5)基地近三年的自然教育活动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6)其它证明材料(如自然教育建设规划、课程教材、图书、宣传册、志愿者、文创产品、其他称号证书等)。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纸质版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及pdf电子版)。